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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债权的公证问题

2023-03-04 15: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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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04 回复

专业分析:

就合同关系而言,在债权债务的合同关系中,公证有一个特殊的优势,就是《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这种情况下,公证文书有法院判决的效力,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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