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登记如何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城市房屋所有极及土地使用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这是政府保护房地产权属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护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因此,购买了二手房后应及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二手房过户登记如何办理:办理过户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一)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无代理则不需要) (四)房地产权证(原件)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八)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 (九)如果房屋被行政机关确认为承重结构被损坏,还要应当完成整改并由行政机关出具证明文件;房地产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变更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簿,并通知房地产权利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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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二手房屋买卖需要以下材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平面图、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二手房按揭应通过付清尾款或办理转按揭过户。当事人应当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到银行开具已还清贷款的证明或转按揭申请表,到房屋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压手续后到房管局更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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