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起诉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 行政诉讼实写"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受理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裁定不予受理。 (3)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裁判(裁定和判决的合称) 裁定是法院在案件审理判决执行中,就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判决是法院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针对拆迁争议行政诉讼立案的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政诉讼立案后还有以下程序: 1、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2、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3、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程序具体如下: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交复印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复印件发送给被告,被告应当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合议庭审理,并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