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建设或者运营发生突发事件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其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的县级市或者区人民政府报告。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置。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的县级市或者区人民政府以及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公交、医疗、媒体等单位,应当按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市人民政府要求进行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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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进行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6、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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