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多少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2022-05-11 10:16:06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1 回复

专业分析: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已立案的应当填写《行政处理通知书》(附表13),送交被查封、扣押物品的当事人,查封、扣押物品期限顺延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撤案决定之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附表14),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或者填写《解除查封扣押物品通知书》(附表15),解除查封、扣押。

展开更多

针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多少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受理申诉的监察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申诉人对处理决定不服,需要在收到处理决定那天起,一个月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查,由上一级监察机关在收到复查申请那天起二个月内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予以纠正。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医保药物有甲类跟乙类之分,在医院系统中应该可以区分开来,不然医院属于违规现象。 2、编码,物价局有统一的规定。 3、这个得咨询物价局。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