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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强奸罪不成立放了被告人的,女方一般不能再次起诉,因为刑事案件的公诉主体为检察院,针对刑事犯罪,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但如果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但检察院不提起公诉的,被害人可以到法院去提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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