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条件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发生。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