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针对我跟他九年多丶办理登记两年多今年刚盖的房孑清问我一外地户囗怎样离婚房屋怎样分配,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可以,18至24岁都可以。 1、兵役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强制性的。所有年满17周岁在当年12月底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青年都要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2、依法服兵役,是法律所规定的。如果你不去登记,依法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