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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50年后归谁?是不是就给回政府了

2019-06-03 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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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东律师

2019-06-03 回复

专业分析:

你好,我国目前的法律政策,房地产是要分开看的,房子你有永久的产权,尤其是物权法出台更加强了对房产的保护,但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你的房子你只享有使用权,所以你说的5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其实住宅通常应该是70年使用权,商业是40年使用权,综合性项目是50年使用权,所以我估计你的房子是综合性项目,也就是说你住的地方除了住宅还有商业或其它什么的。50年后,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但你还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是说你要再交钱来向国家来租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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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首先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房屋所有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在办理房产证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即70年。所以安置房产权50年后仍归房屋所有人。

汪世龙律师

上海靖予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50年后仍属于安置房产权所有人。安置房是政府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原本是没有产权证的,但当事人可以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办理之后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相同,产权也变成了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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