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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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生育津贴是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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