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再凭相关资料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在还了两个月的供楼款后,最高按首付款和已还的两个月供楼款的合计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最高按房产的价格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不论是否达到提取限额都只能提取一次)。贷款购房的,不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高按房产总价和贷款利息的合计额提取住房积金,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直到还清贷款为止。 三、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要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视为二套房,首付款最低5成,贷款利率是首套住房贷款同期利率的1.1倍,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不接受贷款申请。不可以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四、在已购住房的同一小区内购买车位或车库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贷款额度和支取额度不计入已购住房的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内。
针对在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购买公积金的注意事项有:准备贷款材料,了解贷款要求;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足,剩余可用于商业贷款;借款人成功获得贷款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还款;贷款还清后,取消抵押;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需要留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是否具备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合同的内容是否与口头约定一致; 3、关于违约责任,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4、购房面积不符时的处理方式是否明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九条规定,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