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发放:一、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予以补发。 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待省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执行。二、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人民币3600元。三、资金来源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澄部省属企业以及税收级次属中央和省的企业(以下简称部省属企业),由其自行解决;其他对象的奖励金先由市财政统一支付,以后根据企业人员具体情况由市财政、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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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只要养老保险交够15年,就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同时也一同办理独生子女补贴手续。可以先到退休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发放表格,填好相关信息,带上填写好的表格、独生子女证就可以领取。
2022年山东省高温费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的权益。各类企业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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