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深人社专纪(2012)11号纪要出台之前,只要有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怀孕的,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承担任何赔偿,但该纪要出台后新的规定: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要适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企业方,若想以此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慎重,最好应先在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严重违纪行为,若员工违法该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不用赔偿。
针对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意思有多方面的: 1、孕妇超生或未办理准生手续等 2、超生后为按照要求缴交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就是超生罚款); 3、计生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比如违规引产等) 4、产妇有固定的产假,如单位未给产假,就是违反政策; 5、独生子女是有政策奖励的,如单位私自克扣、截留也是违反计生政策的。
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将会被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要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要给予纪律处分。惩罚费用每年每个地区不一样,基本上是按照各地的经济水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