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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维修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2022-05-20 15: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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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0 回复

专业分析:

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时,相邻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阻挠维修、更新、改造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物业维修、更新、改造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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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都会以折减物业费的方式来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你可以接受开发商提出的方案,也可以不接受方案。如果开发商确实资金非常紧张,你纵然赢了官司,法院判决开发商向你支付违约责任,你也需要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根据开发商的经济实力和谈判的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哪种方式,但是减免半年物业费确实不够补偿开发商应向你支付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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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主物是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物,如抛弃物等。无主物中,所有人不明的物,是指无法明确所有人,而不是指讼争之物。 2、国内目前来说,不承认先占制度,无主物、遗失物、遗忘物不能属于拾得人(无主归公)。 3、拾得遗失物按照规定就需要交至公安部门进行处理,遗失物超过一定期限无人认领的,就属于国家所有。 如果确定拾得物是无主物且是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话,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也需要返还给物品的权利人,无法返还的,交至公安部门而后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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