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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政局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2022-12-14 16: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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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2-14 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1、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 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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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沈辉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本人常住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或者遗失的,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港澳台居民出具本人有效的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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