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程序: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在査明双方是否确实自愿、对子女和财产、离婚后生活问题是否有适当处理后,依法准予或不准予登记。准予登记时,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所需资料: 1、双方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5、照片。 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