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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般可报销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非疾病治疗项目类、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治疗项目类以及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如下: (一)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2、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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