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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2023-04-12 1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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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12 回复

专业分析: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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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4.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产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产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视为无效。 三、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以欺诈为目的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四、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惧而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五、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 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六、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产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而签订的合同无效。 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产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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