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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故意泄露我的名字的公安机关怎么处罚

2022-10-31 19: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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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31 回复

专业分析:

1、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察应当要受理并对案件做出处理; 2、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警方的不作为,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 3、网络投诉链接: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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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安人员泄露个人信息构成犯罪得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处以拘留,并罚款五千元,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另外,如警察泄露个人信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也需要进行赔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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