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见习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及基本业务知识测试合格,可不受岗位职数和聘任指标的限制,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具体规定是: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员”级职务,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聘为“助理”级职务;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为“助理”级职务;4.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中级职务;6.取得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毕业的人员,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经考核即可定为“助理”级职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参加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或全国职称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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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为更有效的引进人才,会在生活补贴、医疗保险、子女就学、人才公寓、落户居住、人才编制、办公场所、资金扶持、金融扶持、人才激励、平台激励等多个方面给予被引进人才补贴和帮助。如政府会给予全职引进、自主培养的顶尖人才安家费,为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给予免费三年人才公寓租住,等等。
青岛市的人才引进政策为介绍引进A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介绍单位或个人可以获得50万元的奖励;介绍引进B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可获得30万元的奖励;介绍引进C类人才的,每引进1人可以获得1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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