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服务登记证”(原“准生证”)原则上来说,归属于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管辖:1、在当事人要在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该项的前提下,女方应先迁移户口;2、再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结婚证、共同的户口本等,共同去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乡、街、区)计生管理部门;3、申请领取该项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当场受理,立等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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