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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的范围?

2023-02-23 1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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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23 回复

专业分析: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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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根据赔偿义务机关的不同对应不同的申请范围,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时,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时,受害者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其侵害人身权的情形有: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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