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购买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开始,而不是劳动合同签定日。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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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并不必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只是意味着双方就合作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形成了合意。通常情况下,大家为了履约方便会约定为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但是有时各方会有特殊的考虑,如附上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如合同自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或“合同自2017年6月30日生效”等,那么就只有上述条件达成了,合同才会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表示合同已成立,但不必然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生效日期,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需经过批准或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合同如无约定或法律规定情形,成立即生效。合同签订不一定生效,合同签订并生效,就是说双方签订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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