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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是哪些情形?

2023-06-13 03: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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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3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一、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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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条指的是酌定不起诉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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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是关于十六岁以下的人犯罪处罚,对于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时,也要负刑事责任。十二周岁到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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