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租房时装饰装修物在租赁合同无效时怎么处理

2023-04-06 17:49:16
推荐答案

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6 回复

专业分析: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解读】按照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的结合程度有可分离(即未形成附合)和不可分离(即形成附合)两种形态。装饰装修物已与房屋结合在一起形成继续性和固定性的,非毁损不可分离或者虽可分离但花费巨大,可以认定形成附合,例如铺设地板砖、吊设天花板、墙壁粉刷油漆等;装饰装修物与房屋未完全结合尚未达到不可分离状态,则不能认定形成附合,如安装空调、电梯、太阳能热水器、抽油烟机等。 按照添附理论,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所有权仍归承租人,房屋租赁无效时,由承租人拆除取回,出租人想要留用,应当支付相应对价,承租人拆除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的应恢复原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前提下,可折价归承租人所有;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展开更多

针对租房时装饰装修物在租赁合同无效时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兰新富律师

湖南云盟律师事务所

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财产处理如下: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未形成附着装修的,由承租人拆除。损坏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

刘振海律师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方法: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当承担装修费用;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和出租人同意的用途,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使用的,可以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改善或者增加租赁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