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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给国外的丈夫

2023-09-07 23: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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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08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国内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国外的房产,根据《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如果国外的房产是你老公购买,而且在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适用中国法律的调整,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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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有外遇并且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有外遇但没有以上情形的,不认为是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不影响财产分割。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丈夫买的房子,如果该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离婚时可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该房子是丈夫所买且登记在其自己名下,属于丈夫个人财产的,则房子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丈夫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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