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向海关递交的纸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必须加盖本单位的报关专用章。报关专用章启用前应当向海关备案。 报关专用章应当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规定的要求刻制。 (一)报关企业报关专用章管理 报关企业的报关专用章仅限在其标明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使用,每一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报关专用章应当只有1枚。 (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报关专用章管理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的报关专用章可以在全国各口岸地或者海关监管业务集中地通用,有多枚报关专用章的,应当按照次序注明编号。
针对报关专用章有哪些管理规定?报关专用章刻制了什么内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检有专用章的有关规定。 1、检验检疫局各类印章一律为圆形。 2、中国共产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印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印章分别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发。 3、各处室、直属单位、办事处、分支局公章,直径4.2厘米,中间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机构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
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为了防止某些不法人员私自刻制公章,进行诈骗、破坏国家治安管理活动,侵害单位、企业、团体、学校的合法利益,国家将刻字业(包括刻字工厂、刻字社(店)、刻字摊等)纳入特种行业,归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对违反国家管理规定的刻字单位和职工个人,视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