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三十四条规定,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职工的权利分析职工对于集资建房的权利分析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职工对于自己拥有物权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针对建单位集资房自行村份盖还是分别自己建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这个是有可能的,但是也要分情况。 因为现在很多地方都有违法建筑的整治和清理活动。而违法建筑无非是两种,一种是在没有用地权限的土地上建设房屋,要么违反了土地性质要么没有使用权。第二种是违反规划去建设。 本身房屋在建设之前都有经过审批的,而且这个审批是比较具体的,能建多高多大面积都是有要求的,违反了要求可能就又被拆除的可能。 如果说确实是违法建筑,那也要分情况对待,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违法建筑都必须拆除,有的罚款或者限期整改都可以。也就是说看你违法程度而定。
农村自建房,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修建的,媳妇有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前一方修建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份,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