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即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2月,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表示节假日加班费需依法纳税。加班工资年底结算是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所以,加班工资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针对加班工资是否应以固定期限或者年底结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固定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如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 1、在法定的加班限制下,领导有权安排职工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但因为加班依法是要征得职工同意的,职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2、职工拒绝加班是职工的合法权利,领导不能以任何理由惩罚职工,更不能辞退职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