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您一个文件供参考“《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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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小孩改名字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协商孩子改姓的事项; 2、对方同意改姓的,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则不得擅自变更。如果是成年人改名,直接去申请即可。
离婚后女方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才能给子女改名。申请更改姓名的申请人需要先准备必要的材料;申请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材料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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