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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
是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孩子需要姓谁,也就是说孩子有姓名权,可以更改姓名。孩子未成年时,其更名权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离婚后,孩子被判给母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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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离异夫妻最好能协商解决子女的姓名更改问题,最好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孩子成年,可以自己更改。《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 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孩子的姓名权还是归夫妻双方共有的。如果派出所没有经过父亲的同意,办理了孩子的改名字业务,父亲那一方可以以不同意为由追究派出所的责任,这牵涉到父亲的权利问题。所以,离婚后的父母在给孩子改名字时,需要双方一起到派出所,带上申请表、户口本及复印件、法院的判决书、孩子的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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