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四种方式: 1、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由交警根据双方确定的责任,按简易程序当场出具责任认定书。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由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勘验、检查现场,并对事故双方或有关证人进行调查、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等)后,再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针对交通事故后的责任认定形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民事责任构成需下列四要件: 一、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章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三、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章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鉴定结论(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具有哪些违章现象(即有哪些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对造成本次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作用大小。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