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类型: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
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