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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2022-04-13 0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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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3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一)——(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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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一)婚后共同买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二)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四)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款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3种情况相同。 (五)闪婚闪离型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产权直接判决 (六)父母出资买房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一般来说,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视为借贷关系,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房子分割: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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