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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员工解雇的扣押情形有哪些

2022-10-16 2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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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6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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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和纪律被无理由辞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度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下列问题: 1.企业与职工实行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坚持民主与自愿的原则。 2.必须做好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管理的接续工作。 用人单位合法解雇的情形包括过错性解雇、非过错性解雇和经济性裁员中的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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