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应按规定报送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报同级工会组织、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备案。报审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职工人数及工资水平状况、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协议的说明(包括协商代表及其产生的说明、协议主要内容的说明、协议签订程序的说明等)、协商记录、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上年度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及时出具《工资集体协议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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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审表、开工报告、工程概况表、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试验员、及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报审的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需要以下申报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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