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者无故拖欠工资要有经济补偿金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被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
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