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生活、康复特点的场所和设施,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教职工。具体设置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生活、康复提供帮助。
针对残疾人童档入学有哪些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收养残疾儿童的条件如下: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年满三十岁;无子女;有能力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不违反社会公德、国家法律的;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经配偶同意;可收养多个孩子。
收养残疾儿童,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一、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