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程序即督促程序,是指法院根据劳动者申请,以支付令催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债务的程序。用人单位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的,支付令就生效,具有执行力,劳动者就有权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针对用人单位不履行支付令义务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支付令找不到债务人的,建议通过诉讼程序主张债权。支付令程序启动的前提是:债务人必须要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如果找不到债务人,是无法申请支付令的,即使当事人申请,法院也无法受理。此时当事人应当通过诉讼程序,起诉债务人,而不通过非诉程序主张债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