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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处理暂扣车辆、驾驶证程序规定

2023-08-09 14: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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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9 回复

专业分析:

交通违章处理暂扣车辆、驾驶证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暂扣车辆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开具《凭证》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暂扣机动车的,须报经县以上(含)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二)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使用被暂扣的车辆,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赔偿; (三)暂扣理由消除后应当立即发还被暂扣的车辆。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移交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九条:暂扣机动车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期限执行: (一)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予以处罚的,暂扣时间不得超过三日; (二)需要对机动车来源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暂扣时间不得超过七日;需要延长的,须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嫌疑的,暂扣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凭证》有效期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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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暂扣期间相当于无证驾驶,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理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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