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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出来后怎么办啊?

2023-06-25 11: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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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5 回复

专业分析:

1.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的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出来后,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申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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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分以下情形处理: 1、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除申请以上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申请以下伤残待遇: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生活自理障碍护理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直接申请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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