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工作工作突发脑溢血死亡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是否算工伤需要视情况而定:工伤是由工作原因导致的脑溢血属于疾病,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在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或者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脑溢血的,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不应该算作是工伤。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可以享受非因公负伤医疗待遇。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