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对内转让、对外转让和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三种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1、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转让股权的程序: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针对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分为哪些类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股权转让分为以下类型:.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3.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 4.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5.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分为如下类型: 1、按照受让主体,可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根据转让数量,可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3、根据转让费用,可分为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 4、股权转让的其他类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