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主要类型:
(1)转让双方之间的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
(4)隐名、显名
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