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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无偿帮人装修房子,我们可以认定为帮工关系,那么按照帮工的法律规定,帮工的人发生受伤事故后,被帮工人需要承担赔偿。其次,帮人无偿装修房子摔伤后,谁负责得根据以下的情况决定: 1、如果是因为被帮工人未做好防护措施,比如装修房子时提供的梯子不结实等,那么被帮工的人肯定是有逃不开的赔偿责任,需承担全部赔偿。 2、如果是因为帮工的人有重大过失导致自己受伤,比如没关注装修注意事项导致摔伤,那么自己自然需要负担一部分责任。不过,因为被帮工的人从中受有利益,因此也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偿。注意,这得看帮工的人的具体过错确定赔偿责任。 3、如果双方对摔伤都没过错的话,比如梯子、实施装修的注意事项都尽到的,那么即可以认定为双方都无过错,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民事责任。但是,因为这个属于意外事故,所以要认定这个情况很难。所以,对于这一点,实践中因为帮工的关系,大部分是由被帮工的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就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直接要求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获得工伤赔偿,首先要认定属于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个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劳动合同、工牌、工作证证明的情况下,劳动者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就会遇到障碍。如何解决,需要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方是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只是没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发放工资表、职工名册、考勤纪录、社会保险纪录、工作证、工牌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由直接用工单位、个人承担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发包方、其他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2、没有用工资格的单位、个人(通常说的包工头)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章规定,建设施工、矿山企业等将工程业务发包给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个人,劳动者可以直接要求工程、业务的发包方、分包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于没有营业执照、备案或者被撤消营业证照的单位,虽然属于非法用工,但是劳动者还是可以要求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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