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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9 回复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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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郑路祥律师
浙江宜景源律师事务所
保证人追偿权成立条件有:担保人已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而消除主债务的,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使主债务人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不得有过错;担保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赠与担保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有以下这三点: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除责任; (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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