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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如何界定

2022-04-12 19: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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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2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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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连带责任保证首先应当写明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保证事项、保证期限以及其他注意事项;最后,写明时间并由双方当事人写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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