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买卖双方常常通过中介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为避免上述情况发生,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针对第三人协议中的具体内容与约定不一致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三控”包括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项目成本控制。工程进度控制是:项目实施阶段(施工前准备、方案编写、阶段性的材料计划、进度计划)的控制;工程质量控制是:严格执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公司内部工具化统一标准做法及加固方法,及时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项目(成本)控制是:项目常态化的安全防护、细节预防措施,分包单价和技工的选定,周转材料的使用与控制。 2.“三管”包括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进场员工登记造册)管理。合同管理是:熟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条款的全过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对员工身体健康状况了解清楚、按期做好血压检查等,目测是否能胜任本职(高危)工作;而环境管理是:必须严格执行绿色环保施工条款,为减少雾霾天气做贡献;信息管理是:对自有员工信息进行详细登记,严格落实公司用人规定以及了解建筑市场动态行情。 3.“一协调”是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协调和外部协调)。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的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力,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双方都有偿还义务,不论夫妻双方约定由谁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任意一方请求偿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