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的一方提前终止有约定期限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建设和服务单位根据前期对于物理管理中双方产生的权利义务而做出的约定协议,该协议会在该社区业主大会成立并正式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失效,若是在此期限之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期限的,则约定时间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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