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中的工资基数因为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区别,但均指应发工资。涉及到基数计算的一般为: 一、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本人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些省市规定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本人工资为基数。 二、社会平均工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或者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为准。 社会平均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费、和生活自理障碍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 三、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按国家统计局、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计算,用于计算工伤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原工资 原工资是指遭受事故伤害前的工资,用于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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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津贴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人工资×75%; 二、五级、六级伤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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